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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孤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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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空之下,森林之中。

    羽箭一闪而过。

    “呼嘶!”这只人马只来得及惨叫一声而已——他哪怕是一个小小的躲避动作都没来得及做出来。铁制箭头射向他掀起面甲后毫无防备的脸部,从他的左眼深深插入,直到扎进他的脑子里。

    他壮硕的身躯向右不断倾斜,直到“哗啦”一声砸进小河中。由于河边水特浅,他的身躯压进烂泥里,再也不动了。只有鲜血漫漫渗出,伴着被冲击激起的污浊之物将这一小片的河水弄得浑浊不堪,一同流向下游。

    这是一片树林,一条小河从林中流过。

    “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远处,一颗大树后传来了兴奋而有些张狂的笑声,听得出,这声音有些稚嫩。下一刻,一个人从树后跳了出来,手舞足蹈地就朝这具尸体走了过来。

    这是一位少年,看起来年纪并不大,大概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身材适中,一张笑得有点傻乎乎的脸看起来还有些可爱。他穿着一身深青色的粗布短衣,满是乱七八糟的折皱,还有些没洗干净的污垢。他的腰间别着一把做工粗糙的短剑,手提一把还算结实的步弓,背上破旧的皮质箭壶中还摆着二十多支箭,看上去还差一副盔甲就能上战场了。

    他走走跳跳地终于站到了这具尸体的边上,笑容越发灿烂起来,露出一口大白牙,眼睛也眯成了缝。他笑道:“不枉我追了你那么久呀!终于还是让我搞到手了啦!”

    说着,他一把拔出了短剑。

    「此处画面太美我不敢描写」

    折腾了好一段时间,少年又笑眯眯地站住了——他在观赏自己的战利品。

    一套装饰豪华的全身人马盔甲被他拆成了两半——由于人马这种生物的诡异体型,一套人马式盔甲恰好可以分成半件人类盔甲——上半身的,和大半件马铠。

    一把精制的骑兵弓,不仅带花纹还有镀金呢,外加一壶上好的箭,连箭壶都是用珍贵的木料精心制作出的。

    一把同样精制的马刀,在太阳下拔出刀鞘几乎可以闪瞎他的狗眼——用狗眼来表示人眼是一种奇特的人类方言,暂时历史学家还没发现其出处。

    除此之外还有一包看不出用途的小玩意,一包喷香的食物。

    最后少年还把这可怜的人马的四条腿给卸了下来——仍然是由于人马这种生物诡异的体型,他们的下半身看起来和普通马完全没有区别,也就是说人马的腿完全可以当马腿来用。他打算把这四只人马腿当马腿卖掉。而这只人马的其他地方,他打算自己用。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不加欺骗地卖出去.......简单地说,这是个法律问题,当人马刚刚出现时,同样由于他们诡异的体型,他们是被游牧人直接当成牲畜用的,自然也能拿来吃。但现在自然不同,人类全成了妖魔的牲畜了。人马贵族肯定不会让自己的牲畜吃自己,而血族贵族出于某些不祥的联想也禁止自己统治下的人类食用人马。狼人贵族倒管不了那么多,首先他们至今还号称是诺玛帝国封臣亚萨基王国,与人类关系非常之好,另外,他们对食物的追求明显比人类还要高上一个档次。至于其他妖魔族裔,对这里的人来说还只是传说。

    这里,是血族贵族赛灵斯伯爵家族的领地,是赛灵斯伯爵国的东部边境重镇——初林要塞所在的森林,它,被称为初林。

    就在一个月前,夏丹汗国的人马大贵族纳骨斯·台吉明带领他的部下——一小群人马小贵族和一大群游牧人奴隶悍然入侵血族诸国。总兵力将近五万。

    八天前,这个庞大军团中的一支——大约三千人绕过初林要塞,向赛灵斯方向进军。

    一天前,这支分队在阿卡曼镇的野外遭遇由现任赛灵斯伯爵长子率领的军队,总计约一千人。经过三个小时的激战,这支分队被成功击溃。

    而在这个林地的小河边被这位少年猎杀的人马,也许就是溃兵中的一个。当然,从战利品的丰厚程度来看,这应该是一位军官甚至是一位贵族吧。

    少年并没有傻笑多久,很快,他便动身将这些战利品运回他的家。

    他走了有一段时间。到了黄昏之时,他终于望见了他的家——那是一个破旧的塔楼,以及旁边的几座小屋。塔楼和小屋都是石制的。

    他快意地吹了声口哨,加速向自己的家走去,脸上也洋溢起一股自得的微笑。

    但放眼四周,森林之中,除了这个塔楼和其旁的小屋,却再也看不见其他的建筑物了。只有树木。这个塔楼,在这广袤的森林中孤独地伫立着,不知什么时候就会颓然倒下。没有其他任何的人烟。但却有一条土路经过这个塔楼,土路上杂草丛生,明显很少有人经过这里。但有趣的是,这条土路同样明显地被自然分成了两段。以塔楼为界,一段杂草相对稀少,土路可以比较容易地被分辨出来,而另一段杂草却极为茂盛,几乎分辨不出这是条路。

    “瑞卡瓦,要去初林镇就走草少的那条,要去找我就走草多的那条。”他不禁回想起了小时候自己的一位长辈对自己说的话。

    去初林镇的路他经常走,但另一条他却不怎么走。他也想过去找自己那位总是处于远行状态的长辈,他也真的启程去找过,但却都失败了。要么就是分辨不出道路而迷失在森林中,要么就是被野兽的嚎哭吓了回来,又或者被恶劣的环境消磨尽了斗志。而在他的上一次尝试中,他绝望于路途的漫长与无尽,最近放弃了继续下去的想法。

    “也许下一次我能成功吧。”他自语着,“至少,我已经沿路修了不少简易休息点了。”

    他昂首走进了塔楼旁的小屋。不久,炊烟升起。

    烧饭,吃饭,把人马腿腌了......或许还有时间把那具盔甲拆了......他盘算着自己接下来应该干的事,不过很快就胡思乱想起来。

    他想到了五年前。

    五年前,十一岁的他神勇地抄着弓箭与短剑试图抢劫一个不知为何出现在这里的小女孩。小女孩明显就是城里来的富家女孩,不然他也不会试图抢劫她。

    她穿着素白色的古怪连衣裙,上身紧绷绷的让她看起来格外娇小,裙子则意外的蓬松宽大让她如同漂浮在云彩上一般,而其长袖却是时而紧时而宽。蕾丝与珍珠处处点缀,在她的身上,哪怕是一处衣物的折皱都美得像展开的花朵一样。一顶白色礼帽斜戴在她淡紫色的整洁长发上,红色丝巾缠绕其上扎了一只蝴蝶结。

    她抱着一本古旧厚重的皮封大书飘然而至,好奇地张望着这座塔楼。当全副武装的瑞卡瓦“嗖”的一下窜出来时,她先是愣了愣了,继而朝他嫣然一笑。当瑞卡瓦看到她的脸时,瞬他间就是一呆——娇嫩雪白的皮肤,精致得令人不愿移开眼睛的五官,还有充满温柔善意的迷人微笑。

    在那一呆中,瑞卡瓦是这么想的:多么美丽可爱的小女孩呀——这样子的人我一个可以打一百个。这让我怎么忍心下得了手呀——简直侮辱我作为可以战斗的男人的尊严。

    于是,他抄着浓重的乡野口音悲悯地大喊道:“抢劫!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小女孩一听,又愣住了,继而用甜美的声音试探性地问道:“什么?”

    “抢劫!”瑞卡瓦以一往无前的气势大声重复道。

    小女孩的面容一僵,顿时,瑞卡瓦感觉气温似乎骤然下降了。只见少女忽然双手上抬,将大书高高举起,怒吼道:“不作死就不会死你为何就是不明白!”

    「此处画面太美我不敢描写」

    于是,经过短暂的打斗,全副武装的、能战斗的、男人的、可以打一百个小女孩的瑞卡瓦无比成功地——被打哭了。

    有幸的是这位小女孩并没有处死自己的俘虏,她命令瑞卡瓦拿出自己最好的食物来招待她。他只得忍痛将自己藏起来的干肉与酒水取出——结果是小女孩瞪着他献上的贡品呆了半晌,最终敲着桌子大声感叹起劳动人民生活的艰苦并无比神奇地从蓬大的裙子底下抽出了一个画着诡异图案的木盒子。

    她从盒子取出了自己的食物并且分给了他一半。这是他第一次吃到蛋糕,上面有奶油、甜酱、鲜果还有一种黑乎乎的不知名甜品。他觉得这简直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顿时,他感到这个小女孩不是入侵者与征服者,而是一个为他带来幸福的天使。于是,在那个下午,他简直成为了一条忠心耿耿的小狗,同时担任向导、卫兵、仆人等多种职务。

    他记得在一个山坡上,迎着夕阳,小女孩翻动手中的大书,告诉他,她是为了这座塔楼而来的。她的长辈告诉她,这个塔楼曾是诺玛帝国的前线哨塔,用来防备人马部落的入侵。二十多年前的普泰克特叛乱中,叛乱者在其遗址上新建了现在这座塔楼,用来守望他们新修筑的土路。在叛乱被平定后,血族贵族们意图毁灭一切普泰克特王朝出现过的痕迹,他们不仅将普泰克特城杀成死城并且夷为平地,追杀普泰克特叛乱者及其家属乃至和他们有接触的其他任何人类,还试图毁掉一切普泰克特叛乱者修建的建筑物。只有这个塔楼因为实在太偏僻而幸免于难。

    他还记得,小女孩临走前沮丧的表情与话语。

    “都说普泰克特的建筑别有一番风格,与别的建筑不同,现在看来,真是被骗了,也不过如此而已么。”她说,“和其他朽慢们乱搭的东西一样,又笨又丑。”

    朽慢是什么东西?瑞卡瓦一开始很奇怪。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自己就是一个朽慢。

    所有的人类,都是朽慢。

    至少血族是那么称呼人类的——朽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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