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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煊宸是当今蜀王的第三个儿子。
按理说,在这天下大乱、群雄并起的年头,能投胎到这巴山蜀水之中,而且还是生在蜀王府这种门第里,那绝对属于是阎王爷那里走了后门才能摇到的上上签。
可李煊宸最近的日子,过得却不怎么好。
这其实是一件很不合常理的事情,因为在大乾朝,生为皇族,尤其是像他们这种远离京城、分封在地方上的藩王一脉,下半辈子就注定只有四个字--混吃等死。
大乾立国两百余年,开国的那位太祖皇帝登基之后,或许是出于对子孙后代挨饿受冻的恐惧,定下了一套造福多少不好说但一定造了不少孽的宗室制度。
简单来说,就是把所有的皇室子弟,当成猪来养。
从亲王、郡王,一路往下排,只要你身上流着大乾李氏的血,从你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你的口粮、俸禄、宅邸、婚丧嫁娶,甚至连生孩子的赏赐,朝廷全都包了。
而且,为了防止到时候分封在地方上的远亲威胁到皇权,太祖皇帝还定下铁律:宗室子弟,不得干预地方政务,不得结交地方大员,不得领兵,不得参加科举!
也就是说,你什么都不用干,也不能干,你唯一的任务,就是在你的封地里,拼命地生孩子,拼命地享受荣华富贵。
两百多年繁衍下来,大乾的宗室人口已经膨胀到了一个令人咋舌的数字,朝廷每年的赋税,有将近四分之一得拿出来,才能勉强填饱这些宗室的嘴。
大乾的财政之所以崩溃得如此之快,这套宗室制度,估计得分走一大半责任。
但这些,和李煊宸有什么关系呢?
他又不是皇帝,他只是个藩王的儿子。
对于他来说,外面的天下死多少人,百姓怎么易子而食,那是朝廷该头疼的事,蜀地有天险夔门挡着,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日子照样过得滋润。
作为蜀王的第三子,他从懂事起就知道,那个代表着蜀地最高权力的位置,跟他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
他上面,还有两个哥哥。
所以,他的未来早已注定--等大哥袭了蜀王的爵位,他就会被降一等,封个郡王,然后拿着朝廷的岁禄,在自己封地的郡王府里,听听曲,赏赏花,搞点吃喝嫖赌欺男霸女之类的爱好,逢年过节,去给自己当了蜀王的大哥磕个头,拜个年,逢人就笑,遇事就躲。
只要他不脑子一抽起来喊一句奉天靖难,就连史官都得捏着鼻子在史书上给他记上一句贤王。
而十九年来,李煊宸也一直是这么做的。
他和自己那位威严深重的父王,关系一直很平淡,蜀王最看重规矩和礼法,对这个整日只知道风花雪月、游手好闲的三儿子,向来是没个好脸色,李煊宸也乐得如此,你不待见我,我便少在你面前晃悠就是,免得碍眼挨骂。
至于他的那两位兄长...关系也只能算是说得过去,维持着表面上的兄友弟恭。
说起他这两位兄长,也是蜀地一桩为人津津乐道的奇事。
大哥李煊逸,二哥李煊赫,两人竟是一母同胞的双生子。
在寻常百姓家,生了双胞胎,还都是男儿,那是双喜临门,可在天家或者藩王家,这就不是什么好事了。
因为,王爵只有一个。
当年这兄弟俩出生时,前后相差不过半柱香的时间,就因为稳婆的一句话,确定了谁先落地,便决定了两人截然不同的命运。
大哥李煊逸,成了理所当然的世子,未来的蜀王,他自幼便被蜀王延请的名师大儒教导,性子养得宽厚仁恕,与人交谈如沐春风,在蜀地官员和百姓中,口碑极佳。
而二哥李煊赫,虽然长着一张和大哥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可那脾性却是天差地别,他阴鸷、冷酷、寡言少语,那双眼睛看人的时候,倒像是竹叶青一般,随时准备暴起咬人一口。
李煊宸有时候看着这两个哥哥,心里总是忍不住嘀咕,明明是一个娘肚子里爬出来的,明明长得连他这个亲弟弟偶尔都会认错,怎么这性子,就差得这般离谱?
但嘀咕归嘀咕,他是个聪明人。
他知道,大哥的仁厚,或许有几分是装给外人看的世子气度;二哥的阴鸷,则是对命运不公那压了二十年的怨毒。
这两人之间,早晚要出大事。
所以,李煊宸这些年,一直秉持着一个原则:躲。
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琴棋书画之中,他向来不喜欢在王府里待着,反而喜欢隐藏身份,带着几个心腹小厮,跑到成都市井间去游玩。
他参加那些落魄文人的诗会,他在茶楼里听那些说书先生讲前朝的演义,他甚至在这满是烟火气的市井里,结交了一个好友。
那人是个穷酸书生。
李煊宸第一次见他时,这书生还在街上摆棋摊,李煊宸向来是个臭棋篓子而不自知,心想今日倒是要叫这摆摊书生破一笔财,袍裾一撩就蹲下去执子先行。
然后就连着被屠了四十七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书生想细水长流,每次都是杀得难解难分最后才一子摧局,搞得李煊宸总觉得自己差一点就赢了,那段时日他没事就往那棋摊跑,直到有天那书生估计实在是过意不去了,当然也有可能是赢太多了怕脱不了身。
他说实在不行你别下了,我请你喝顿酒你放过我吧。
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酒友。
而后来,李煊宸才震惊地发现,这个落魄到需要摆棋摊谋生的书生,胸中所学之浩瀚,简直堪称经天纬地之才!
也就在那段时间,李煊宸眼瞅着自己及冠封爵的日子就要到了,好日子就在眼前,心情终于放松了几分。
谁知道,在这个节骨眼上,他那位一向身体硬朗的父王,突然一病不起了。
这下,整个蜀地彻底乱套了,起初消息还被死死地捂在蜀王府里,但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随着那些名声在外的名医大夫如流水般被召进王府,又一个个面如死灰地走出来,即便是再迟钝的人也察觉到了不对劲。
更可气的是,不知道是哪个杀千刀的在外面造谣生事,荆襄那位州牧直接上表朝廷,直言蜀王病危,甚至还要以此为借口请旨伐蜀。
这火拱的,一下子让蜀地气氛大变,街头巷尾的巡逻甲士多了一倍,官员们互相拜访的次数陡然减少,所有人都知道,蜀王爷若是这口气没喘上来,这蜀地不知要生出多少事来。
而也就是两位兄长开始争权夺利的时候,李煊宸动了心思,他觉得二哥虽然手段狠辣,但大哥嫡长子的身份摆在这里,多半还是大哥袭爵。
为了自己以后当郡王的日子能安稳些,他甚至好几次亲自去寻那书生,向书生表明了自己的身份,想要将他引荐给大哥,日后好辅佐大哥坐稳蜀王的位子。
但书生拒绝了。
“殿下好意,在下心领了。”
那一日,在成都城外浣花溪的一叶扁舟上,书生端着酒盏,看着翻滚的江水,平静道:“但在下的志向,不在蜀地,这四塞之国,承平太久,犹如死水,上面漂浮着的都是腐臭的落叶,在这里要么同流合污,要么被溺死,施展不开平生抱负。”
李煊宸急了:“那你想去哪儿?如今这世道,哪里还有比蜀地更太平的地方?你去关中去中原?说不定半路就被乱军给宰了!”
书生没有回答,良久才收回目光,看着李煊宸,语气郑重地警告道:“煊宸,你我是好友,我便送你一句良言。”
“你的父王,估计撑不了多久了,你生性散漫,没有卷入权势之争的野心,这很好,但有时候,不是你不去找事,事就不会来找你。”
“千万,千万要远离这夺嫡的旋涡!无论大殿下和二殿下斗成什么样,你都要闭上眼睛,捂住耳朵,一旦你卷进去,哪怕只是沾上一点,粉身碎骨便只在朝夕之间!”
李煊宸当时听了,只觉得有些好笑。
他心想,自己怎么可能去掺和那种要命的事情?
他每日在这市井间游玩,听听小曲,参加诗会,好不痛快,他又不图那份权柄,吃饱了撑的去找那个不痛快?
这天下间,难不成还有人能拿刀逼着他这么一个对大局毫无影响的闲人去站队不成?
然而书生的话终究一语成谶。
那是一个寻常的傍晚,李煊宸刚刚在城南的一处梨园里,听完了一出极妙的曲目,他拒绝了小厮撑伞的好意,就这么施施然地走在细雨中,脑海里还在回味着刚才那戏子婉转的唱腔。
他没有回王府,而是轻车熟路地穿过几条幽深的巷子,来到了城东一处隐蔽的别院。
这是他用假身份,背着王府所有人,偷偷买下的私产。
这里,藏着他这辈子最大的秘密。
他有龙阳之好。
在这个时代,尤其是对于一个宗室子弟来说,狎妓、纳妾,哪怕你把府里的丫鬟睡了个遍,那最多也就是个“****”的评价。
可若是好男风,那就是违背人伦,是不孝无后,是绝对无法容忍的丑闻!
若是让古板重规矩的父王知道了,莫说郡王的爵位没了,怕是会直接被活生生打死,从玉牒上除名吧?
所以,李煊宸这些年一直藏得很深。
这别院里养着的,是一个名叫云秀的男子。
云秀原本是教坊司里的一个清倌人,生得比女子还要娇柔美艳,尤其是那一手琴技,堪称出神入化,李煊宸第一次见他,便丢了魂,花了大价钱将其赎身,金屋藏娇在了这处别院里。
以往每次走到这条巷口,李煊宸的心里都会涌起一阵温暖和期盼,他知道,推开那扇木门,会有热好的温酒,会有袅袅的沉香,还会有一个眼含秋水的人,坐在琴台前等着他。
可是今天,当他转过巷角,却没有想象中的这一切。
细雨中。
别院那扇原本应该紧闭的木门,此刻已经被踹得粉碎,院子内外,站满了全副武装的甲士。
李煊宸的脑子“嗡”的一声,心跳都彷佛在这一刻停止了。
他下意识地想要后退,想要逃离,可这时,院子里偏偏传来了一阵凄厉的惨叫声!
那是云秀的声音!
李煊宸的眼睛红了,他推开挡在面前的甲士,冲进院子。
“住手!都给我住手!”
可他看到了什么?
他送给云秀的古琴,此刻已经被扔到一边,琴弦断裂,散落一地,而云秀,那个总是眼含秋水、温婉如玉的男子,此刻正被两个甲士按在泥地里。
他的衣衫破烂,身上满是鞭痕和脚印,那张绝美的脸上沾满了泥水和鲜血,一个甲士正踩着云秀的右手,云秀发出一阵惨嚎,那几根原本用来拨弄琴弦、修长白皙的手指,此刻已经被踩得血肉模糊,根根断裂。
废了。
“云秀!”
李煊宸悲呼一声,就要扑上去。
“呛啷!”
两把长刀交叉着架在了李煊宸的脖子上,持刀的甲士面无表情,眼神中没有丝毫敬畏,一道阴冷、沙哑的声音,从院子正堂的屋檐下传了出来。
“三弟,只是一个男人而已...何必如此激动?”
李煊宸僵硬地转过头。
正堂那张太师椅上,端坐着一个与世子长着一模一样面容的男人。
二哥,李煊赫。
他站起身,缓缓走到阶前,居高临下地看着被刀架着脖子的李煊宸。
“我还道你这几年转了性子,不去青楼,也不纳妾,原来是金屋藏娇,好这一口?”
李煊赫用脚尖踢了踢烂泥里的云秀,啧啧称奇:“长得倒确实标志,只可惜是个带把的,老三,你的口味,还真是别致得很呐。”
李煊宸浑身都在发抖:“二哥...你我兄弟一场,你何苦要为难他?你放了他,我认错认罚便是!”
“认错?”
李煊赫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猛地大笑起来,他笑得那般刺耳那般癫狂,等到笑累了,他才一步一步走到李煊宸面前,伸手拍了拍那惨白的脸颊。
“老三,你是在跟我装傻,还是真的蠢?”
“你知道我想要什么。”
李煊宸涩声回应:“是...大哥?”
“对啊,就是他,那个伪君子。”
李煊赫笑了起来,“仗着早出生了半柱香的时间,仗着平日里装出来的那副仁厚嘴脸,笼络了府衙里大半的老臣和将领。”
他缓缓收敛笑容。
“可凭什么?”
“凭什么?!”
“凭什么明明长着同一张脸,流着同样的血!凭什么他就能坐上那个位置,而我,就要被赶出成都,去偏僻的地方当个处处受人监视的郡王?!”
“我不甘心!”
李煊赫猛地揪住李煊宸的衣领,将他拉到自己面前,眼底满是不甘和疯狂,“所以啊,老三,二哥真的很需要你帮忙。”
李煊宸呆呆地看着那张与大哥一模一样,却犹如恶鬼般的脸,拼命地摇头。
“我...我什么都不懂,父王也不待见我,我能帮上你什么?二哥,你放过我吧,也放过他,我保证什么都不会说,我明日就离开成都,去乡下...”
“晚了。”
李煊赫冷冷地打断了他。
“你虽然是个废物,但你是除了我和大哥之外,唯一一个嫡出的成年王子。”
“在父王归天之前,王府里需要一个变数,大哥不是标榜兄友弟恭吗?也不知道当他知道自己两个兄弟都起来反他,他会是什么表情?外人又会是什么表情,呵,呵呵...这可真是太有意思了。”
李煊宸如遭雷击,跌倒在地。
“我...我不敢,我真的不想掺和你们的事!我只想好好活下去,哪怕你们都觉得我是废物也无所谓!你若真的要逼我,那便杀了我吧!我不干!”
“杀你?我怎么会杀我的亲弟弟呢?”
李煊赫蹲下身,伸出手指,捏住了李煊宸的下巴。
“不过,你如果不照做,我保证,明日一早,你这别院里养着个男宠的事情,就会传遍整个成都城的大街小巷。”
“我会让人把你这心尖上的小情人,扒光了衣服,锁在囚车里,绕着成都城游街示众。”
“你说...”李煊赫的嘴角勾起一抹弧度,“父王现在本就只吊着一口气,若是让他老人家知道了,自己向来看不上眼的第三个儿子,居然干出了这种有辱门楣、天理难容的丑事...”
“他老人家,会不会被你直接给活、生、生、气、死?”
轰!
李煊宸只觉得脑海中一阵轰鸣。
好男风的丑闻!气死生父的罪名!
“对了,”李煊赫站起身,拍了拍手,看着地上的云秀,“听说这小子的琴弹得不错,你说,若是我让人当着你的面,用渔网把他兜起来,片片碎割,那等凌迟手段,他惨叫的声音,有没有他弹的琴好听?”
李煊宸看着他,怔怔无言。
......
又过去些时日,成都城内的气氛,越发肃杀了。
蜀王病危的消息,终究是没能捂住,不仅传遍了成都,甚至连蜀地周边的州郡,都已是沸沸扬扬。
更要命的是,王府里那两位殿下的明争暗斗,已经到了撕破脸的边缘。
全城戒严,五步一岗,十步一哨。
百姓们惶惶不可终日,商铺早早关门,街头巷尾再也不见昔日热闹场景。
然而,就在这等风声鹤唳、人心惶惶的敏感时期。
一件看似荒诞不经的事情,却在成都城的权贵圈子里,掀起了些风波。
一位号称活了七百岁、从蜀外游历归来的老神仙,带着一行人,堂而皇之地进入了成都城。
这老神仙名叫尘松。
若是放在平时,这种江湖骗子,成都城里的达官贵人连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可偏偏,这老道士身上,顶着一个能让所有人眼皮直跳的头衔。
--荆州牧顾怀,亲封的“寻仙使”。
顾怀这个名字,如果是一年前,估计还有不少听到的人茫然反问一句是谁,但如今,这名字早已传遍天下,如今谁都知道,便是此人以一介布衣,杀穿了整个荆楚,手握重兵,逼得朝廷认下了堂堂州牧身份,一晃从反贼变成了朝廷名义上的封疆大吏!
何等传奇!
而如今,外面更是有传言,这位荆州牧已经向朝廷上了表,直指蜀地将乱,请旨要率领荆襄水陆大军叩关伐蜀!
在这个节骨眼上,顾怀派了一个老道士,大摇大摆地进入成都。
这算什么?
是战前的试探?是下战书?还是...以此表明没有攻伐蜀地的态度?
没有人知道顾怀到底想做什么,这件事情真是怎么看怎么古怪。
但所有人都知道,这个老道士无论是真神仙还是老骗子,眼下都不是随意打发的时候,因为一定程度上,他可能就代表了那位荆州牧的态度,而蜀地承平多年,大家都习惯了过安生日子,但凡可以,谁想打仗?
于是,一场诡异的宴会便在城中最奢华的酒楼里举行了。
由几位权柄不算重,但名声极佳的蜀地高官牵头,几乎成都城里有头有脸的权贵,都出席了这场为尘松道人接风洗尘的宴席。
甚至连处于夺嫡风暴中心的世子李煊逸和二公子李煊赫,也都派了心腹前来送礼。
而李煊宸,作为目前王府里唯一一个“闲散”且有分量的皇室成员,被二哥李煊赫硬逼着,作为王府的代表,出席了这场宴会。
甚至于,还希望他主动接触一下那尘松老道,去探探那荆州牧的真实意图。
宴席极尽奢华。
案几上摆满了山珍海味,美酒佳肴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丝竹之声不绝于耳,舞女们在堂中扭动柔软的腰肢。
尘松老道坐在主位上,依然是那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只是细看之下,他那端着酒杯的手,在抖个不停。
他在巴东郡那种地方装装神仙也就罢了,可这是成都啊!
下面坐着的,随便拎出一个,都是跺跺脚蜀地都要震三震的大人物,他甚至能感觉到,人群中有几道凌厉的目光,正像刀子一样在自己身上刮来刮去。
老道士心里苦啊。
他本以为这次是衣锦还乡,放浪自由,是回来享福的!可谁知道,当他那荆襄寻仙使的身份一传开,配上那荆襄伐蜀的传言,简直是把他架在火上烤!
他现在是连一句多余的废话都不敢说,生怕哪句话说错了,明天就会横尸街头。
角落的一张案几后,李煊宸一杯接一杯地灌着闷酒。
他冷眼旁观着这场荒诞的宴席。
看着那些蜀地大员们,此刻围着那个装神弄鬼的老道士敬酒、套话。
何等可笑。
李煊宸在心里冷笑几声,荆襄那位既然能在这乱世中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建立起一方霸业,难道会去相信什么长生不老、羽化登仙的鬼话?
那等枭雄,若是真信这个,早死在战场上了!
这老道士,要么是个连堂堂荆州牧都被蒙蔽了的绝世大骗子,真是回蜀地来寻仙找药的,要么...
就是那荆州牧用来搅乱蜀地局势的刀了!
可是,这一切,又和他李煊宸有什么关系呢?
荆襄大军也好,二哥的阴谋也罢。
都无所谓了。
云秀被关在二哥府邸里,生死不知,而他自己,也像是一具行尸走肉,只等着某一日按照二哥的命令,去咬下大哥的一块肉,然后迎接属于他的结局。
如果...如果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富家翁,如果自己没有生在这吃人的蜀王府里,那该有多好?
酒入愁肠,化作无尽苦涩。
李煊宸觉得这往日里最是喜欢的琼浆玉液,此刻竟是比白水还要寡淡,比黄连还要苦涩。
“倒酒。”
李煊宸哑着声音,将空了的酒樽重重顿在案几上。
过了片刻,清透如山野花香的气息,飘入了他的鼻尖,一道窈窕身影,出现在了他的身侧。
倒是个穿着青色侍女服饰、颇为柔美的女子。
她微微俯下身,提着酒壶,动作优雅地为李煊宸将酒樽斟满。
距离有些太近了。
李煊宸没有抬头。
他知道自己这张皮囊生得还算俊俏,加上身份,平日里总有些不知死活的侍女想要借机攀龙附凤。
只可惜,他不好这一口,女人的美貌在他眼里,与一尊精美瓷器并无二致,欣赏固然可以,但却无法激起他内心哪怕一丝一毫的波澜。
“滚开。”
李煊宸语气冰冷,甚至带着一丝厌恶,然而那青衣女子却并没有像寻常侍女那样,吓得花容失色、磕头谢罪。
她甚至没有退开半步。
只是依然保持着斟酒的姿势,那双清澈的眼眸,就那么安静地注视着这位陷入绝望的蜀王第三子。
周围的喧闹声、丝竹声,在这一刻,彷佛统统远去了。
女子微微俯身,红唇轻启。
一道只有他们两人才能听见的声音,在李煊宸的耳畔,幽幽炸响。
“殿下,您...想当蜀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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