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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风和王春花,是这场大型相亲活动中成全的第一对新人,眼下村中条件有限,所以繁琐婚礼仪式皆可尽数免去,后续一应礼数也无需吴小风夫妇费心操劳,王金石早已备好粟米,到时他会亲自再去一趟安平县城,给每位出嫁少女的娘家送上一百斤玉米,算作大荒村的聘礼。
对眼下三州饥荒缺粮的情况,一百斤粮食不能单纯用粮食的本身价值来衡量,是直接关乎性命。
如今大荒村的粟米储备,早已消耗大半,旱灾来临之前,王金石便多次外出奔走,大量收购粟米、小麦、黄豆等粮食,每每都是上万斤的大批量收储。
那段时日,他几乎耗尽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将全部银钱都砸进了大荒村的储备建设中,成了实打实的固定资产,他从未与李逸精细核算,记账,从未计较自己究竟耗费了多少银两。
也正因这份坦荡付出毫无私心,李逸才将日后这门日进斗金的绝佳产业,全权交由王金石与林平打理经营。
仅凭忘忧醉与神仙酿两款好酒,稳稳守住酒坊这份家业,便足以让王金石和林平两家的子孙后代数代衣食无忧,钱财不愁。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后世子孙安分守己和踏实肯干,不做肆意挥霍的败家之人。
夜色寒凉,两人十指紧扣,吴小风能清晰感受到身侧王春花的身子在微微发抖,她身上的衣衫单薄破旧,根本挡不住大荒村的寒风,脚上只穿了一双简陋草鞋,双脚草草裹着几片破布,早已冻得蜷缩起脚尖。
“再忍一忍,马上就到家了,进屋就暖和了。”
王春花轻轻点头,细若蚊吟地应了一声。
又往前走了一段路,吴小风带着她走进了属于自己的独栋木屋。
抬手推门而入,屋内一片漆黑,看不清陈设,这木屋格局不大,却隔出里外两间,外间狭小,只砌了一方灶台,因此里间的居住空间反倒更为宽敞开阔。
灶台里还残留着零星炭火,木质锅盖的缝隙间有缕缕温热水汽缓缓升腾,带着一丝暖意。
吴小风熟练地摸出火折子,点亮灶台上的油灯,昏黄微光瞬间铺满小屋,驱散了沉沉的黑暗。
得知下午就要来一群要婚嫁的女子,他回来收拾屋子时,便特意烧了一锅开水,顺带把火炕烘热,这般提前备好,省的夜里归来再临时烧炕,迟迟暖不热被窝。
他一手端着油灯,一手牵着王春花,缓步走进里屋,走到炕边将油灯稳稳摆在木桌上。
两人并肩在炕沿坐下,王春花瞬间察觉到身下传来融融的暖意,不由得心头一奇,好奇地抬手摸了摸温热的炕面。
“这身下怎么是暖的?”
王春花满眼疑惑地轻声问道。
“这是我们大荒村特有的火炕。”
吴小风解释道:“炕道和屋外灶台是连通的,外头生火做饭、烧水,炕面就会跟着发热,坐卧都暖和,你先坐着暖一暖,我去打些热水给你擦洗,再煮一碗热粥给你垫垫肚子。”
吴小风刚起身,就被王春花伸手轻轻拉住。
“别煮了吧,天色太晚了,躺下歇会儿就不饿了,别白白浪费粮食。”
咕噜.....
话音未落,一阵清脆的腹鸣骤然响起打破了安静。王春花脸颊一红,窘迫地低下头,满心羞涩。
“吃饱了夜里才能睡得踏实安稳,你乖乖等着就好。”
吴小风笑着安抚,转身出去端来一盆温热的清水,放在一旁,随即又快步走到外屋灶台,生火熬煮玉米粥。
军营之中虽有专人统一做饭供给三餐,但每位兵卒都会额外领取一份口粮,方便夜里轮值归来,能自己煮一碗热粥暖暖身子。
吴小风在外屋忙碌熬粥,王春花则借着温热的清水,仔细洗手,擦脸,又简单擦拭了身子,最后才洗净满是尘土的双脚。
冬日酷寒,家中缺衣少食,她怕冷根本不愿沾水擦洗,许久没有这般清爽自在过。
玉米粥极易煮熟,没过多久,锅里金黄浓稠的热粥便熬好了。
吴小风端着满满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玉米粥走进里屋,恰好王春花刚擦洗完毕,木盆里的清水早已变得浑浊不堪,如同泥水一般,王春花见状,脸颊愈发羞涩不好意思地垂着头。
“粥煮好了,这是玉米粥,你从前定然没吃过,赶紧趁热吃,我再去给你拿点腌菜配着。”
吴小风说着,端起木盆走出屋子倒掉脏水、放回水盆随后快步小跑出门,打算去伙房那边讨一碟腌菜,给新婚的媳妇佐粥下饭。
屋内油灯的火苗轻轻摇曳,昏黄光影微微晃动。
王春花坐在炕边,心头如同擂鼓一般,心跳骤然加速砰砰直跳,她想起母亲往日叮嘱的成亲琐事,青涩的心底又害羞又忐忑,不知如何是好。
温热的粥气袅袅升腾,鼻尖萦绕着淡淡的粮食清香。
王春花低头望着碗中金黄浓稠的米粥,软糯绵密,和她常年吃的粟米完全不同,这是她从小到大,第一次见到这般细腻软糯的米粥。往日家中光景最好的时候,也只能喝上一碗米粒稀疏的稀粥,从来不曾有过这般浓稠软糯的吃食。
她小心翼翼拿起木勺,舀起一勺热粥,轻轻吹凉后送入嘴边,入口微微发烫,一股清甜纯粹的粮香瞬间在舌尖蔓延开来,带着一股别样的微甜,没有半分土腥杂味。
家里吃的粟米粥,一直都是带着浓重的土腥味,大多时候还要混着苦涩的野菜饱腹,唯有夏日时节,能采摘些许形似铜钱的榆钱混入粥中,才算稍稍改善口味,也是一年之中最能吃饱的日子。
可每到初夏,上山抢摘榆钱的村民数不胜数,她常常要爬到高高的树梢,才能摘到旁人够不到的榆钱,有好几次,她鼓足勇气爬至高处最后却吓得不敢下来,只能死死抱着树干,急得眼眶的泪水打转。
一口热粥下肚,暖意顺着喉咙淌进腹中,浑身都变得暖洋洋的,王春花胃口大开,接连又吃了好几口,心底满是满足。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外屋房门被推开,紧接着里屋房门也应声打开,一股凛冽的寒风随之灌入屋内,吹散了些许暖意。
吴小风捧着一只小碗快步走到桌边放下,搓着微凉的双手,笑着说道:
“这是腌菜,味道极好,你快尝尝!”
王春花抬眸,恰好对上他热忱真挚的目光,心底一暖,随即羞涩低头,看向桌上的小碗。
碗中红绿相间,色泽鲜亮,是她从未见过的菜式,表层还凝着薄薄一层冰碴,却透着浓郁淳厚的咸香。
“这些都不是野菜。”
吴小风细心介绍:“白色翠绿的是白菜,一条条红色的是胡萝卜,都是村里种出来的好菜,你快尝尝!”
他静静坐在一旁,满眼温柔地看着。
王春花身形干瘪消瘦,面有菜色,是常年挨饿受苦的模样,但他心里清楚,只要往后能日日吃饱穿暖、安稳度日,她定然会慢慢养得气色红润会愈发好看。
王春花轻轻点头,拿起木筷夹起一根鲜红的胡萝卜条送入口中,微凉的萝卜入口脆嫩,牙齿轻轻一咬,咔咔脆响,咸淡适中的盐味裹胁着食材本身的清甜,在口中层层化开,是她从未品尝过的鲜美滋味。
她不由得双眼微亮,又夹起一块白菜品尝,口感清爽适口咸中带甜,没有野菜的苦涩,更没有草根的干涩,爽口下饭。
“好吃就多吃点,若是觉得凉,就泡在热粥里温一温再吃。”
吴小风温柔叮嘱,就这般静静坐在一旁,注视着她吃饭的模样。
王春花轻轻将粥碗往前推了推,细声细气地说道:
“你也一起吃。”
吴小风笑着摇头:“我在军营吃过晚饭了,你只管安心吃,明日我给你带白面馒头回来。”
听闻馒头二字,王春花满眼诧异。
得益于王记酒肆吃食在县城的流传,安平县城的百姓都知晓,世间有这般松软香甜的白面馒头,只是此物珍贵,唯有大户人家才能享用,寻常穷苦百姓连见都见不到。
所以她万万没想到,大荒村的军营之中,竟就能吃到这般珍奇的吃食。
王春花轻轻应下,心底悄然生出几分期待,她低头小口小口地喝着玉米粥,品着腌菜,吃得格外珍惜,在她眼中,这些都是县城大户人家才能享用的吃食,全都来之不易,所以半点都不敢浪费。
不多时,一碗浓稠的玉米粥便见了底。
“还吃得下吗?要不要再来一碗?”吴小风连忙问道。
王春花轻轻擦了擦嘴角,微微摇头,她虽心底意犹未尽,从未吃得这般饱足,可终究是初到夫家,怕吃太多惹人嫌弃,只能强忍着作罢。
“热粥就要趁热吃,凉了就没这般香甜软糯了,你等着。”
吴小风一眼便看穿了她的腼腆心思,拿起空碗快步走到外屋灶台,又盛了大半碗热粥端回来。
“多吃些,好好把身子养好,身子硬朗了,往后……往后我们才能好好过日子,生儿育女。”
他将粥碗轻轻推到王春花面前,王春花听后脸颊滚烫,把头埋得极低,几乎要贴到粥碗上。
伴着香甜的热粥与爽口的腌菜,她又吃完了大半碗饭,从小到大,她第一次真正体会到饱腹的滋味,腹中暖意融融,心底有一种说不出的踏实安稳。
“你钻进被窝暖着吧,我来收拾就好。”
听闻此话,王春花连忙坐直身子,连忙说道:
“还是我来收拾吧!”
吴小风按住她,笑着摇头:
“你刚来,东西在哪怎么收拾都不清楚,乖乖歇着就好。”
他端起碗筷走出里屋,细心收好腌菜,洗净碗筷,片刻后便折返回来,见王春花依旧端正坐在炕边,没有动弹。
“快进被窝歇息吧,被窝里暖和。”
吴小风抬手吹熄油灯,小屋瞬间陷入一片漆黑。
黑暗中,响起窸窸窣窣的脱衣声响,王春花紧咬下唇,心底紧张忐忑,却还是跟着褪去了身上破旧的衣衫。
炕上只有一床被褥,吴小风率先钻进被窝,静静等了片刻,才见王春花小心翼翼地钻了进来。她的身子冰凉单薄,纤细得让人心疼。
两人身躯无可避免地紧紧相贴,王春花浑身僵硬直挺挺躺着,手足无措,满心都是紧张与羞涩。
“春花,睡吧。”
吴小风温柔说道:“你现在身子太过虚弱瘦弱,先好好养身体,等你气色养好些,我们……我们再圆房。”
吴小风年岁不小,却也是头一回成亲娶妻成家,所以对这王春花很是疼惜,换做旁人,或许早已按捺不住要急切求欢,可他不愿委屈了自家媳妇。
“嗯……”
王春花轻声应下,心底暖流涌动。
今日方才初见相处,眼前的男人却待她温柔体贴百般珍重,全然不像母亲口中所说,女子养大便是赔钱货、嫁入夫家便要当牛做马无人疼惜。
黑暗中,吴小风伸手摸索过来,轻轻握住王春花的手,两人就这般并肩平躺十指紧扣,静静躺在暖意融融的被窝里。
不知过了多久,王春花沉沉睡去。
等她再次醒来,不知何时,她已然侧身搂住了身旁的男人,脑袋轻轻枕在他的肩头,身侧的吴小风睡得正沉,平稳的鼾声阵阵响起。
王春花听着耳边沉稳的鼾声,没有半分厌烦,只觉得满心踏实安稳,下意识又往他怀中依偎了几分,闭上双眼静静温存。
天色蒙蒙亮,吴小风迅速穿戴好衣物战甲,腰间挂好佩刀,看着身姿挺拔利落。
“春花,我去晨练值守了,锅里还有热粥,你醒来热一热就能吃,腌菜我倒扣在外面木盆底下,正午我若是得空,就回来给你带些吃食。”
“嗯,我知道了。”
王春花轻声应下,脸颊微红,嗫嚅着小声道:
“夫……夫君慢走。”
吴小风咧嘴一笑:
“嗯!我去了。”
说罢,他推门大步离去。
屋外天色依旧昏暗,一众兵卒纷纷从各自木屋走出,昨日相亲成功娶到媳妇的兵卒,个个眉眼带笑满面春风,而昨日落选失意之人,则个个头昏脑涨精神萎靡,昨夜一杯忘忧醉和一碟花生米,烈酒入喉的感觉酣畅淋漓,是他们从未品尝过的绝顶好酒,烈劲十足,让人回味无穷。
一名兵卒笑着凑上前打趣,语气里有酸溜溜的羡慕,却又带着几分尝到好酒的得意:
“哟!老吴,昨晚滋味如何?真是羡慕死我们了!我们只尝到了忘忧醉,你倒是能搂着媳妇睡觉,不得不说,这酒是真烈真够劲儿,是绝世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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