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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章 巧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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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腊月初的时节,早上七点,西京才亮起鱼肚白,广州的太阳已经跃出了地平线。

    天高云淡,万里晴空,朝霞染透了半边天。

    酒店的花园里,六个男人站成两排,迎着太阳打拳。

    都是同样的动作,速度很慢,谈不上什麽美感,甚至有些别扭和怪异。但不大的功夫,除了林思成以外,剩下的五个人的头顶上冒起了白烟。

    乍一看,就觉得好奇幻,跟演电影似的。实则是身体太虚,气血运行的稍一快,身上就冒汗。

    也别管是最老的赵修能,还是中间的王齐志,更或是相对年轻的赵大赵二,以及方进,就没一个不虚的。

    又打了一遍,五个人像是被汗浇出来似的,全上楼去换衣服。

    林思成清清爽爽,额头上连点儿汗星都看不见,当然不用换。

    叶安宁问前台要了湿毛巾,林思成接过来擦了擦手和脸:「李师姐呢?」

    「在楼上整理资料,说是过几天你要用。我想帮忙,但看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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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是工科类的研究数据,她确实看不大懂。包括文保出身的方进和李贞也看不大懂,顶多根据条目的目录归类一下。

    「你给她打电话,等老师他们换完衣服,咱们一起去吃饭!」

    叶安宁拿出手机:「还去满店餐厅?

    5

    林思成摇头:「不,今天吃广式早点!」

    一听有好吃的,叶安宁舔了舔嘴唇。

    差不多十分钟,几个人下了楼,像是约好的一样,两辆奔驰商务开了过来,停在了酒店门口。

    冯三江和丁阿琴下了车,安安静静的等在车门旁边。

    车是租的,一天好几千,但刚刚才从林思成这里赚了几百万,对冯老三而言问题不大。

    关键的是两个人态度:小意中透着谄媚,恭敬中透着谦卑。

    林思成说过好多遍,但两人就是不改。既然说了没用,他也就不管了。

    王齐志瞄了一眼:「赵总,在京城,他们也这样?」

    赵修能回忆了一下,摇了摇头。

    当时,这几个对林思成非常的忌惮,相对敬重,但至少能不卑不亢。

    不像现在,处处讨好。

    「那现在怎麽就这麽卑微了?」王齐志一脸警惕:「总不会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赵修能不知道怎麽辩解:有句老话说的好,同人不同命。

    像王齐志,出身贵胄,天生就含着金汤匙,一出生就活在云端里。

    无论是家庭氛围,从小所受的教育,以及一贯的认知,导致王齐志天生就对江湖人物带着偏见。

    更何况,这几个本就是设局下套的下九流,王齐志不得不防。

    但换位思考,正因为是下九流,正因为乾的是下三滥的勾当。如果有洗白上岸的机会,能平平安安,赚乾乾净净的钱,谁不高兴的跳起来?

    对冯三而言,林思成就是那个足可以让他们改命,足能让他们翻身,一辈子可能只会遇到这一次的贵人。

    也就是林思成不喜欢,也不吃那一套。不然他敢跪下来,舔林思成的鞋。

    暗暗感慨,赵修能叹了口气:「要是三十年前碰到师弟,我能比他更卑微!」

    三十年前?

    王齐志回忆了一下,恍然大悟:三十年前,正好处於特殊年代的末期,赵修能两兄弟差点就被打了靶。

    两人的老婆全跑了,丢下年迈的老娘和四个嗷嗷待哺的娃。要不是老太太有一手修补的手艺,祖孙五口早饿死了————

    王齐志摇摇头:「不一样的!」

    那时候的赵修能是出於生活所迫,不得不重操旧业,但这几个呢?

    要眼力有眼力,要手艺有手艺,却还做局下套,不是下三滥是什麽?

    再者,刚开始接触的时候,王齐志又不是没怀疑过,没提防过赵修能?

    当时老赵但凡动点歪心思,王齐志百分百把他送进去————

    赵修能没说话:其实这两个,纯属阴差阳错。

    严格来说,他们的主业并没有脱离正经的古玩行当,包括现在依旧还是以倒腾古玩为主。不过是不小心上了贼船,被那个台湾胖子带上了歪路。

    但无所谓,所谓各取所需:只要这几个尽心尽力,能帮忙查清那几件日本瓷的来龙去脉,林思成完全可以拉他们一把。

    让社会上少几个不安定分子,也算是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了。

    转念间,李贞下了楼,加冯三和丁阿琴总共十个人,上了两辆商务。

    「林生,那直接去西关?」冯三江一贯的恭敬,且事无巨细,「那边有荣华楼,泮溪酒家,莲香楼,这些都是广州的老字号,点心一绝,还有粤曲听————」

    林思成不置可否,看了看王齐志和赵修能:「老师,师兄,去哪一家?」

    「荣华楼吧!」王齐志一锤定音,「东西不错,也没那麽吵。」

    叶安宁也举起了手:「荣华楼的鸭脚紮特好吃,还有现撞姜汁奶————」

    林思成点点头:「那就荣华楼!」

    确实,东西很好吃,也很有特色,风景也不错。

    但有一个特点:贵。所以,才那麽安静————

    离得不远,出来的又够早,很快就到。

    上下四层,老式的砖混楼,门头上挂着偌大的牌匾:始於1876——————算一算,至今已有一百三十多年的历史。

    台阶停着好多的电动车,杂七横八。门口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怎麽看,都是闹市中的闹市区,和「安静」两个字不沾边。

    其次,从外面看,除了历史悠久一些,好像并不是很上档次?

    其实只要来过的都知道个中原由:比如王齐志,赵修能。没来过的,自然一脸好奇:

    比如赵大赵二,李贞方进。

    看李贞不停的瞅,叶安宁笑了笑:「李助理,你别看外面不起眼,里面消费可贵了。」

    「你也别觉得门口乱!」叶安宁指了电动车,「这十两辆中至少有七辆,都是资产几千万的阿公骑过来的。剩下的那三辆,起步上亿————」

    李贞惊了一下,像是在说:真的假的?

    「别不信!」叶安宁指了指,「进去後你就知道了!」

    说话间,所有人都下了车,乌乌央央的进了店。

    一位十七八岁的小丫头迎了过来:「老板,给伟呀(几位啊)?」

    冯三江报了名字:「西关大屋,姓冯!」

    服务员指着楼梯:「呢边!」

    几人边走边四处打量:民国式的装饰,简易的方桌,蓝皮的椅子,黄、绿、白三套色的满州窗。

    吊灯和屋顶更是复古,像是从民国拆回来的一样。

    二楼靠里的位置立着座小戏台,几个演员边奏边唱。

    李贞听了听,声线不错,至於唱的什麽,她一个字都听不懂。

    中间是散台,四周是包厢,地方倒是挺宽,但没几个客人。稀稀落落,三三两两。

    再看装扮,大多上了岁数,年轻人没几个,穿的也挺普通:短衫、长裤、布鞋,有几个甚至穿着人字拖。

    而且坐没坐相,靠没靠相,翘腿抖脚,吊儿浪荡。

    包间的位置很靠前,进去後,服务员烫了碗,又问喝什麽茶。

    只当赵修能不是很懂,林思成也肯定没来过,王齐志一手包办。

    茶要的是普洱,虾饺、凤爪、红米肠等点心各来了几道。

    出於好奇,李贞看了一眼菜单:三十八、五十八、六十八、八十八————最高的也就一百二十八,感觉都不是很贵?

    怪的是,王齐志点个不停,而且每道都要好几份?

    但上菜的速度却极快:这边还在点,那边就上了茶和点心。

    当看到端上了来的东西,李贞猛的愣住:一屉虾饺,记得点的应该是什麽虾皇饺,将将大拇指那麽大的一只,里面就只有四个。

    再看王齐志手里的菜单:六十八————等於这麽一只饺子,合十六还多。

    还有凤爪,一屉里面就两个,就普通大小的鸡爪子,卖三十八?

    最不可思议是的那个什麽鸭脚紮,怎麽看,都只是鸭脚蹼和鸭肠做的,但同样一屉只是两只,竟然要一百二十八。

    不是————这是面塞金丝了吗?

    还有那个什麽参粥,比拳头还小的一碗,四十八————

    真的,一点儿都不夸张,几个年轻人像是被惊呆了一样:就已经上来的这些,少说也有六七百块,但给饭量最小的方进,顶多能吃个半饱。

    如果是赵大赵二,少说也得花个两三千才能不饿肚子。如果是林思成,那完了,没个五六千别想出这个门。

    「李助理,现在信了吧?」叶安宁往旁边支着下巴,神秘的笑了笑,「那几位阿公看到没有:人均消费七八百!」

    看着旁边的两桌散台,李贞一脸呆滞:就这个人均消费,在西京,都能去钟楼饭店摆一桌了。

    看他们愣着不动,王齐志拿起筷子:「别愣着,都吃————放开吃,後面还有。」

    这个贵法,让他们怎麽放得开?

    正踌躇着,林思成指了指鸭脚包:「先尝这个,看正不正宗。」

    「不是————林师弟,这一个要六十四?」方进一脸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这怎麽咽下去?」

    「没见识!」王齐志一脸嫌弃,「国宾馆的开水白菜一盘两千,那盘里的白菜顶多值五毛,不照样有人吃?

    上海和平饭店一杯可乐五十,还是两块钱一罐,一罐能倒两杯的那种,不照样有人喝?」

    方进噎住,不知道怎麽反驳。

    「老师说的也没错!」林思成笑着辩解,「这是正宗的省级非遗,早些年差点失传。

    据说荣华楼请的是叶家後人(鸭脚紮创始人),如果没说谎,那确实值这麽多————」

    说着,林思成咬了一口,微微一嚼,不住的点头:「外酥里糯,鲍汁醇厚,正宗的横山鸭脚。」

    赵二一脸好奇:「师父,你吃过?」

    前世当然吃过,但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来广东,他能到哪里去吃?

    林思成摇摇头:「第一次吃,但书上看过!」

    赵二张着嘴,想了好半天,不知道怎麽说。

    他想不通:师父是怎麽把书里看的,和嘴到尝到的,给对上号的?

    赵修能瞪着他:「吃你的饭!」

    林思成没见过的东西多了,没去过的地方更是不少,但他会的、懂的,却多到离谱。

    早都见怪不怪了————

    林思成既然说好吃,那味道肯定不差。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真的好吃,就觉得这东西确实挺可口。

    根本不用提醒,王齐志又要了五份。最後,林思成叫住服务员,又加了几份叉烧包和烧麦,并点了两份糯米鸡。

    茶点固然好吃,但也就尝个鲜,吃多了也腻。关键的是量太少,上的又慢,林思成感觉:上菜的速度还赶不上他消化的速度。

    这几样都是现成的,上的快,份量也还可以。上来後,林思成招呼了一声,抢起筷子就吃。

    像是受了传染,没人再顾得上矜持。一时间稀里哗啦,稀里哗啦。

    包括叶安宁和李贞,一口一个包子,一口又一个烧麦。

    什麽吃相,什麽矜持,压根不存在。

    王齐志有些牙疼:只要跟林思成出来,不管吃什麽,不管吃的多贵,吃到最後都会跟打仗一样。

    广州如此,西京如此,京城更如此。

    全是跟着林思成练出来的。无非就是地方不一样:有的在实验室,比如李贞,有的是平时,比如赵大赵二,比如方进。

    至於叶安宁,这是纯馋————

    动静着实有些大,关键是三个服务员专门给他们上菜,竟然都有些上不赢。每一次,撤下去的餐具比端上来的还多。

    不由自主的,隔壁那几桌全看了过来,就连舞台上唱戏的声音都小了一些。

    不用猜,肯定是外地佬,老广没这麽吃的。

    但也是真壕:就这一桌子,连几个阿公都看的咋舌。

    正惊奇着,靠後的一桌站起来,仔细的瞅了两眼。然後,其中的一位试探似的挥了挥手:「王阿舅,安宁?」

    王齐志下意识的擡起头,眼中闪过一丝狐疑:四个年轻人,三女一男,模样周正,穿着得体,但他一个都不认识。

    叶安宁辩认了一下,也挥了挥手:「阿棠,好巧?」

    随後,她又压低声音:「叶安澜的表姐,贝秋棠!」

    叶安宁说的叶安澜,王齐志只是约摸有些印像:应该是丫头的堂妹,二姐夫的堂侄女。老早以前应该见过,但好多年不见,早忘了。更何况她的表姐?

    但要说姓贝,王齐志顿时想了起来:「家里开船厂的那一家?」

    叶安宁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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