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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第三章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5)
我把带了血的刀丢给七夕,她悲悲戚戚地哭喊了几声,就冲出了门去。
我已经支撑不住,往床上一倒,血就染红了被单。
好痛好痛好痛好痛好痛……
身体还一阵阵地发冷。
我钻到被子里抱住了林信,他是热的,有这个春天里太阳的气味。我把头靠在他肩膀上,好像碰到了伤处,他猛然惊醒过来。
他看到我,眼神里有一瞬间的迷茫,渐渐地明白过来:“明月。”
“啊?你醒了?”我想去摸摸他的头,他不落痕迹地闪开了。
“对不住,我不习惯和人靠这么近。”
“哦?哦哦。”我想我现还是应该识趣一点,不然被他推下床去就惨了,但是没有足够的力气,只好慢慢地蹲到床下,抱成一团。
血从伤处流下来,聚积成一小洼一小洼的,我用手指把它抹开,画成一张张的鬼脸。
以后一定要记住,用苦肉计扎一刀就够了,十几刀是会死人的。
“林信?”
“嗯?”
“讲个故事好不好?”
他很认真地想了半天:“讲什么?”
“随便啦。”我从小不爱读书,我娘也不是那种肯给人讲故事的女人,有时候我会缠着水字讲,那个人的口才啊……
有多烂我就不说了。
静了许久之后,我以为林信已经睡着了,却突然听见他开口。
“很久很久以前……有两只狼住在一间很大的宫殿里,狼大是这间宫殿未来的主人,狼二是它的一个远房亲戚,它们都很孤独,因为宫殿里虽然有足够的食物,却永远没有信任和温暖。”
“跟我有点像哦。”我低低地嘀咕了一声。
“狼二脾气很坏,狼大虽然讨厌它,可是深宫里没有别的玩伴,就只好处处容让着它,但狼大的父亲为此很恼火,认为狼大没有足够作为国君的气概,所以只要狼大做错了事,就要惩罚狼二,久而久之,狼大总觉得自己欠了狼二什么。”
“有一天狼大的父亲为狼大挑了一只羊,本来是等着养肥了给狼大吃,可是因为羊太过香美,狼二也疯狂地爱上了羊。狼大拿他们没办法,这些事一旦被传出去,就会有杀身之祸,所以狼大只好在父亲面前替他们周旋。可狼二并不领情,因为在名义上,狼大才是羊的主人,狼二嫉妒它,恨它。”
“咦咦?”我打断了他,“那狼大岂不是很冤。”
“并不冤。”
“为什么啊?”
林信似乎是笑了笑:“因为狼大也是一只狼,它并不是一只羊。”
什么意思?
我有点弄不明白了。
林信接着说下去:“直到几年之后,他们都长大了,羊的父亲因为一些事情触怒了狼大的父亲,被当场斩杀,狼大趁机挺身而出,把羊护在了自己名下,这样国君就没有再追杀羊的借口,从那以后,他们就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深宫里。”
我等了很久,也没听他继续说下去:“完了?”
“完了。”
“好烂好烂的故事。”我迷迷糊糊地想,狼大应该是林信,狼二是赵凌宣吧,那么羊呢,是那个叫阿桥的美人儿?
也就是说,赵凌宣和林信在皇宫里一起长大,本来感情也还好,但因为同样看上了阿桥,所以反目成仇。
“那么狼二呢?狼二怎么样了?”
“狼二误会羊嫌贫爱富,一怒之下冲出了宫去。”
“狼二真可怜……”我忍不住喃喃自语。
我还记得赵凌宣从宫里冲出来的那一天,他倒在破庙里,完全没有生存下去的欲望,他以为阿桥是爱钱才嫁给了林信,所以宁愿把自己卖掉来换取无限的财富。
他是恨着阿桥的。
那么地爱,也那么地恨。
我的头突然往后一仰,我急忙把它纠正过来,玉字赶来之前,我是不能够死的,不然他一定会把林信碎尸万段……
啊啊,这个故事里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林信已经娶了老婆了……那……那我算什么?小老婆吗?
第二部分第三章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6)
我的头又向另一边歪,算了,不要计较那么多了。
反正我只能活到三十岁,反正我只不过是想要一个孩子。
反正……
反正反正……不知道为什么心酸得不得了……
突然门砰的一声被撞开来,黎明那些微的阳光像剑一样灼人,我想把自己抱成一团,但却没有足够的力气。
玉字几步走到我面前,抬手就给了我一记耳光。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像虫子一样恨恨地低鸣:“王八蛋,敢打我,等我好了要你的命!”
玉字猛然将我拥在怀里,紧紧地抱住了我:“你怎么这么……混账!”
我的血把他雪白的衣服都染红了,这家伙有洁癖,明白过来一定会找我拼命,所以趁他还在激动着煽情的时候,我得抓紧时间把话跟他说清楚:“给林信疗伤,不然我就不活了。”
我听见他牙咬得咯咯响,但还是应了一声:“好。”
“不许骂我,不然我就不活了。”
“好!”
“不许跟我计较衣服的事,不然我就不活了。”
据书上说,每个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所以在他吼出“爱活不活”之前,我放心大胆地晕了过去。
养伤是最无聊不过的事情,所以在床上躺到第十天我终于疯了。
“给我讲故事!”
玉字版:“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
林信版:“狼大和狼二……”
七夕版:“吃葡萄不吐葡萄皮……”
“都给我滚!”我拿床头的花瓶砸得他们抱头鼠窜。
但其实花瓶离着他们还有十万八千里远,我知道,他们不过是逗我开心。
世上总有我这么笨的人,玩苦肉计把自己左手的手筋割断了,估计在最近以及将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能用左手来打人了。
林信对此一无所知,玉字封了地宫所有的人嘴,我又不好意思巴巴地扑上去告诉他:“林信,为了你我把自己搞成残废了。”
那多丢脸。
在林信眼里,我肯定又是乱跟人掐架,才搞成了这么狼狈的样子。
当惯了坏蛋,偶尔扮一次好人,就算粉身碎骨也不会有人相信。
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人就像泥塑的坯子一样,每个人都有一个壳,这壳是硬的,挣不脱也放不下,打碎了还有一堆渣滓来证明。
不过没有关系,我……我……我……
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骗自己了。
很无聊,想抓墙,昨天跑出去正碰见赵凌宣阿桥林信他们在树林子里玩雀牌,我跟赵凌宣血拼,没一个时辰就输了三千千万石粮食……
虽然我贼有钱,但也不得不承认,找个玩伴可真是件昂贵的事情。
趁着玉字七夕他们不注意,我偷偷地跑出去,在树林子里东张西望了很久,忽然看见阿桥默然地从我面前飘过去,这美人儿走路从来不看人的,我像抓猫抓蝴蝶一样,一把抓住了她:“干吗呢你?”
“我在发烧。”她说话眼睛也不看人,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
但呆久了就知道,其实她只不过是缺根弦。
“真的啊。”我用额头顶了下她的头,果然比我热不少,“那怎么还在林子里乱逛。”
“我找不着睡觉的地方了。”
“呃……”
又……又是这样子……
我抬起头,看见赵凌宣专门为她搭建的望海楼高耸入云,眼睛再不好使,抬一下头总该能看见吧。
“算了……”遇见这种人你简直没办法,就好像连阎王爷都活该来给她当差似的,“反正我闲得无聊,送你回去吧。”
她终于肯看我,用一种很真诚的目光:“我比较中意你的床。”
“中意也不给你睡。”
“干吗这么小气!”
跟美人儿争论是件很吃力的事,因为你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会觉得自己理亏。
第二部分第三章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7)
忽然我想到一个比较公平的办法,向她竖起五根手指:“这样子,我们玩五圈牌,五局三胜,赢了就让你睡我的床。”
她看着我的目光让我觉得自己很禽兽,慢慢收回了两根手指:“好吧,我承认,我只是想找人跟我玩,三局两胜好不好?”
阿桥还是不说话。
“一……一局一胜?”
“十局六胜。”她忽然把十根手指全伸出来。
我倒。
这人还真是爱玩牌到了不要命的地步。
我们撑起牌桌,把通体碧翠的雀牌往桌上一铺。
“那什么。”我忽然想起来,“我有我的床输,你有什么?总不能空手套白狼吧。”
阿桥连眼皮都不抬:“我有美色。”
我猛地从矮凳上跌下去,好半天才爬起来:“我要你的美色有什么用!”
“我只有这个,你爱要不要。”
MMD,终于遇见比我还霸王的人了。
第一局我输得一败涂地,第二局又输了,第三局还在输。第四局时我想到自己昨天刚输了三千千万石粮食,今天又要把赖以睡觉的床输掉,一悲愤反而赢了一小把。
我乐得合不拢嘴:“看看看,不是我赢不了,根本是让着你。”
双手码起牌来飞速的,哗啦啦一片乱响,听着真是爽透了,我这儿正得意呢,忽然对面扑通一声响,我抬起头,见阿桥倒在地上,双手捂住了肚子,整个人蜷缩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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