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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姬,你好样的,有本事去了就不要回来!”
“不回来就不回来,我稀罕你!”我拖着那家伙就跑。
“信……信阳王府?”那家伙好像被这名头震撼到了,脚步变得很慢。
“没见过这么大的官吧?”
“呃呃……”他又发出那种奇怪的声音,“信阳王跟你……是什么关系?”
“哈哈……”我被他脸上小心翼翼的表情取悦到了,“不要吃醋嘛,我跟信阳王……我跟信阳王……”
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金钱关系?
亲人关系?
肉体关系?
我打了个冷战,都有点沾边,又都不是那么准确。
“那什么,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呵呵……”他笑得虚伪,“林,林信。”
临幸?这名字取得真好,应时应景的。
“你来信阳干什么?”
“借……钱……”
呃,这真是个高尚的目的。
“做什么用啊?”
“赈灾。”
又是这个词。
“你就这么急着置办宅院?”
林信脸上又露出了那种被痛打过的表情。
虽然不想知道,可莫名其妙地还是问了出来:“那天晚上跟你一起来的那个女人是你老婆啊?”
林信很假地笑了两声:“算是吧……”
老婆也能“算……是”?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林信身上有好多秘密。
一点都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我进屋让七夕收拾几件衣服,一回头却发现那个林信正用一整盒的白粉往脸上倒:“喂喂,你干吗……”
第一部分第二章十七岁那年的雨季(7)
虽然我体谅你穷,但也不至于穷得连白粉都稀罕吧。
“打扮一下好出去见人……”他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站在我面前,我忍无可忍别过了脸。
这个男人真奇怪,明明穷得连命都没钱重要,可却有一种淡泊安然的气质,所以即便弄成这样子都显得优雅动人。这绝不是一般穷人家的孩子能够调教出来的。
而且刚才七夕偷偷地告诉我,这个男人逃窜的时候,根本就没舍得打她一下,居然还看她一个妙龄少女呆在阴森森的地宫里很可怜,想带着她一起跑。
玉字的剑刺向他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却也是先护住我,其实只要我死了,他完全可以趁乱跑掉的。
我和他面对面,呆呆地相互观赏,难道……难道……难道他就是传说中的好人?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好人,即便是为了保护我而死去的金字,娘在世的时候他也没少干坏事。
我下意识抬起手在林信脸上摸了摸,沾了一手的白粉,他像怜悯小孩子一样笑了笑,从怀里掏出手帕,给我擦干净。虽然他一笑,脸上的白粉就扑簌簌地往下掉,可我还是情不自禁地喊了他的名字:“林信……”
“嗯?”他低下头来看我,那双眼睛温柔清澈,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有很多人会说,凭一个眼神就能爱上一个人。
第二部分第三章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1)
据水字说,离家出走其实是个技术活儿,晋大将军王凯在一次战役中负气离帐,走到半路上就让敌军的间谍给剁了。梁才子潘进,因为跟父亲吵架躲进了尼姑庵里,被蹂躏得奄奄一息后给活生生地埋了。
我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就是想让我觉得外面不安全,可是,他难道就没有想过,按一般的情况来说,我才是活埋或者剁掉别人的那个人吧。
多诡异,大家在一起呆得久了,大灰狼都能被看成小白兔。
但为了让他闭嘴,我还是带了一百二十七个侍从、三车日常用具、两车衣服、一车金银珠宝,趁着夜色,浩浩荡荡地开进了信阳王府。
我想这可能是历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看水字和林信的眼神就知道了。
信阳王府比五年前大了十倍不止,放眼望去无边无际,一汪湖水横隔两岸,岸边还建了一座金碧辉煌的望海楼。
我不得不说,赵凌宣那家伙虽然很会赚钱,可也比谁都能花钱。
就好像……就好像跟钱有仇似的,要紧紧地攥在手里,然后再恶狠狠地花出去。
车马直奔书房,夜深似海,房间里一灯如豆,赵凌宣趴在书桌上,人显得分外清瘦。他看见我只略抬了一下眼皮,眼角处那一点泪痣,在灯火下如同水渍,令人黯然神伤。
我一直很好奇,到底是什么人能令他五年来念念不忘,想尽了一切办法来折磨自己。
我刚想开口,他就淡淡地跟我打了个招呼:“你来了——丑八怪!”
我像猫一样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神经病!心里扭曲的变态狂!”
“倒贴男人的贱人!”
“被男人抛弃的怨夫!”
我们两个八字不对,见面除了吵架,就没有别的可供消遣的事情。
站在旁边的林信一脸苦笑,忽然开口说:“不要再吵了……”那半句话到嘴边,却又被他硬生生地吞了下去。
赵凌宣微微一怔,抬眼看见他,眼光里有异样的神采,许久之后,他懒懒地笑了一下:“丑八怪,原来你喜欢人妖。”
我真气疯了,扑上去要跟他拼命:“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林信却死死拉着我。
这个死男人,好像被骂得是我而不是他似的。
“卖肉换钱的笨蛋。”我暴跳如雷。
屋子里忽然静了下来。
赵凌宣没有说话,林信握着我的手轻微一颤。
这么多年来我差点就忘记了,我和赵凌宣是因为肉参才有借口联系在一起。
静谧的气氛让我慌不择言,急着想找些话把这件尴尬的事情打发过去,但却莫名其妙地又接着说:“肉参也该养好了,别到时候你又舍不得!”
赵凌宣微微一笑:“不用你着急,等到七七四十九天,月圆之夜,万事俱备,自然会成全你。”
我本来想说的并不是这个。
也不需要他用性命来养成肉参来成全我。
可是话卡在嘴里却说不出口。
赵凌宣伸了个懒腰:“不过我也跟你要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
“三千千万石粮食。”
林信拉着我的手明显一紧。
“要粮食干什么?”
“救灾……”赵凌宣嘲讽地笑了一下,“贵妃亲自来王府里要钱救灾,难道我舍得不给么?那么娇滴滴的美人儿。”
这件事倒是听水字说起过,皇帝和贵妃穷极生疯,从宫里跑出来借钱,没想到却借到赵凌宣头上来了。
“你自己又不是没有钱。”
“都放了外债,再说,你不是也说我卖肉求钱么,我又何必跟你客气。”他冷笑一声,站起身来从我们身边走过去,那一瞬间似乎略侧了一下头,在林信耳边说了一句什么。
林信的手猛地松开了。
我气不打一处来:“都怪你,为什么要弄成这个样子嘛,让人家笑!”
可回头一接触到他的眼睛,那么哀伤而冷静的,什么都不能说出口,然而什么都溢于言表。
第二部分第三章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2)
我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并不能完全的明白,捧住他的脸,一直看到他眼神深处去:“这里有你不想见的人吧?弄成这个样子,是不是因为你爱她?为什么你一直要想逃走,你说话啊?”
“是不是觉得跟我在一起,根本就没有脸见她?”
林信抬起手,几经犹豫,还是放在了我头上:“不关你的事。”
声音低沉,那么明显的敷衍。
为什么他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可能忘记的人,为什么只有我,是被摒弃在他们的世界之外,永远永远地追逐着不可能得到的背影?
“明月……”林信迟疑着开口,“肉参的事……是怎么回事?”
我要该怎么跟他说?
我十二岁那年,风华绝代的粉衣人,因为看我不顺眼把我扔到了山下面,又因为觉得亏欠,给了我一个做人的机会?
那个奇怪的粉衣人,他居然说自己是个和尚,连死去的人都能在他手下复活,来得莫名其妙,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好像是从天上跑下来,专门为了见我一面似的。
虽然这些故事又古怪又好听又有情节,可我总觉得林信想问的并不是这些。
生平第一次我学会了察言观色,静静地望着他说:“以血肉养成的肉参,可以化腐生肌,起死回生,赵凌宣是我买来的,他用血肉来滋养肉参……”
没等我说完林信就打了个寒战。
这里不但有他不想见的人,他和赵凌宣显然也是认识的。
我忍不住微微苦笑。
明知道林信心里惦记着另外一个人,却还是要替他着想:“你真的不想见那个人的话,那就不要见了,我可以给你另外一张脸,省得让她见到了笑话!”
地水鸾宫的秘术,除操控毒物,暗杀,还有易容。
所以我们才会被称为妖人,怪物。
我们生来就已经注定了命运,不管怎么样地挣扎着想当一个好人,都只能像我向往着地面上那些阳光温柔的男子一样,没有结果,永远被排斥,被鄙视,被抛弃。
我这样的明白,却又这样的欲罢不能。
把地宫里世代流传下来的人皮面具粘在林信脸上,用刀压平,刮去多余的胶,等胶干之后,再看这个人,已经和以前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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